当前位置: 首页>>思想教育>>学生日常管理>>正文

学字〔2014〕35号 关于做好白云校区2012级学生回迁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10日 00:00 | 来源:学生处 | 查看:

 

各院系、有关单位:

我校定于2014年7月10日—13日为白云校区2012级学生回迁海珠校区的时间。现按照各院(系)抽签顺序安排回迁学生人数及车辆(见附件1)。为做好回迁工作,确保学生回迁工作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按照车号及人数分配(见附件1),列出每号车的学生班级或具体名单,每辆车安排一位学生负责人,并于7月4日前,将《各院系白云校区2012级学生回迁海珠校区交通安排表》(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送交白云校区刘宇新楼225学生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867848217@QQ.com。

二、请各院(系)组织好学生准时在白云校区集中上车,附件1中的时间是车辆从白云校区出发的时间,回迁学生需提前完成宿舍验收手续,收拾好行李提前在候车处集中(以同一辆车的成员为单位集中在相应车号的停车点)。(各车号车辆停靠地点见附件3)

三、学校校车为50座,每车乘载学生不超过40人及其个人随身行李。各院(系)学生回迁当日,学生随身携带的行李只能包括个人日常用品(洗漱用品、衣服、盆或桶、衣架)、床上用品(席子、蚊帐、棉被、枕头、床单或薄床褥)、书籍、笔记本式电脑,除上述四类物品外,其他各类个人物品的运输均由学生自行解决。

四、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学生上下车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回迁工作安全有序。确保车辆能够按时出发,避免出现场面混乱和财物丢失现象。乘车过程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请总务处交通中心安排有关车辆,车辆必须全部为50座,每台车在车头张贴车号(1—7号)。请交通中心于7月9日前交各车号司机的联系方式给学生处。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处)李老师

联系电话:36076169,13751732940,短号652940)

附件1:白云校区2012级学生回迁海珠校区班车及时间安排

附件2:各院系白云校区2012级学生回迁海珠校区交通安排表

附件3:各车号车辆停靠地点

学生工作部(处)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