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普邦园林精英奖学金”评选办法
2011年01月1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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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学字〔2008〕24号
为培养品学兼优的园林创作与设计人才,探索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之路,由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普邦园林精英奖学金”。现根据该公司的要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园林专业四年级学生中学业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每年奖励12名,每人奖金1500元。
三、评选办法
以大学第三学年综合测评为依据,具体为:
(一)思想表现:要求思想表现好,没有违纪行为,思想分在专业年级中排名前50%。
(二)学习成绩:在思想表现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12名者为获奖人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为:
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绩点之和÷相应学分之和
(三)获普邦园林精英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参加学校其他奖学金的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成立“普邦园林精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农业与园林学院、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代表等组成。
(二)由园林专业四年级的班级根据评选办法,评选出获奖候选人,候选人名单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结果在农业与园林学院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学校核准后发文、颁奖。
五、颁奖时间
暂定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10月份评选和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