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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仲字〔2022〕22 号)

2022年06月30日 16:38 | 来源: | 查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进我校“三全育人”的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班主任队伍结构,促进班主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见》中发〔201631、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班主任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洞察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具备做好班级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和各二级学院党委负责班主任队伍的指导、建设和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班主任的业务指导、管理和考核;人事处负责协调落实班主任的职称评审、考核等相关政策;各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班主任的选聘、培养、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 选聘与配备

 

第四条  班主任选聘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校内选聘方式进行,由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选聘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核准。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班主任需经学院党委讨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五条  班主任由各二级学院按岗位需要在全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中择优选聘一般不从一线专职辅导员中选聘。为进一步促进管理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鼓励学校机关工作人员担任班主任。班主任选聘工作一般于每年6月进行。

第六条  班主任选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精、奉献精神强、作风纪律严;

(二)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充分胜任班主任工作。

第七条 每个本科生班级均需配备一名班主任,无特殊原因,任期应满一届(四年)。

第八条 为保证班主任与学生的充分沟通和情感、精力的投入,每位班主任负责班级不得多于2个自然班。

 

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

 

第九条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爱校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培养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青年。

第十条  班主任主要工作内容:

(一)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思想引领,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学习、交友、实习、择业就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协助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

(二)班级建设管理

开展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指导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培育优良学风班风,指导学生做好专业学习,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勤学奋进、严谨求实。加强学生学习生活秩序、课外活动与安全管理,引导性地帮助其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学生动态掌握

走进课堂、宿舍和网络,加强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与学院、任课教师和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和充分沟通,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四)学业发展指导

开展学术引领、科研指导和学业帮扶活动,指导班级营造浓郁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学习热情,鼓励、指导和推动学生继续深造。

(五)发现并解决问题

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学校处理涉及本班学生的校园危机事件,竭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及时上报。对思想、学习、心理、择业、家庭经济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建立工作台账。

 

第四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一条 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所在学院负责。学院就学生评议、工作日志、任务落实情况和班级建设效果危机事件处理等方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重点是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学生情况的了解程度和学生班级问题的发现处理情况。学校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应在个人述职,广泛听取学生、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可续聘班主任岗位,鼓励根据教师意愿和学院实际进行续聘。参加考核的班主任,其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

第十二条  班主任考核采用百分制,于每年的7月进行。考核分学生评和学院评。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一)个人总结:班主任按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并向所在学院党委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工作日志等相关材料。

(二)学生评议:学院党委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对其班主任进行评议,参加评议学生数量不少于班级人数50%。

(三)学院班主任工作小组考核:在个人自评和学生评议基础上,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根据班主任日常表现、班风评估情况以及有关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学年度考核表》(见附件)。

(四)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委将考核分数核实汇总后按优秀比例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数的15%推选出学校优秀班主任名单并报学生工作部(处)。

(五)学校复核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推荐的优秀班主任考核材料进行复核,经复核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十 班主任工作与教师职称评审挂钩。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1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第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三)不能正常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考核结果不合格;

(五)其它不适合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情况。

 

第五章 保障与支持

 

第十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推动班主任工作良性有序发展。

第十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党委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班主任的培养工作,通过岗前培训、专题学习、工作例会、定期研讨等形式,不断提升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第十七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享受班主任补贴,补贴标准按人事处规定标准计算。补贴按学年发放,由各学院根据各班主任工作实绩确定数额,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人事处审批。班主任工作考核不称职者,扣发班主任补贴;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应及时免除班主任职务,并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 学校每学年15%的比例组织评选“优秀班主任”每两年组织评选“十佳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和干部个人年度评优评先、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仲学字〔2008〕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学年度考核表



附件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学年度考核表

 

 

填表日期:

 

 

班主任基本信息

 

所在单位


 


 

现聘岗位


 

聘任班级情况

 

聘任单位


聘任起止时间


 

所带班级


 

联系宿舍


 

 

 

 

 

 

 

 

 

主要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

 

学年组织班级主题活动    

班级建设管理

学年主持召开班会    

指导、组织班级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学生动态掌握

学年走访学生宿舍   

学年进入课堂听课    

学年与学生谈心谈话累计    人次

学业发展指导

组织专题讲座   

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列举最满意的工作



 

个人自评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班主任签名:

              

班风评估情况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学生评价

等次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票数





 

 

班级人数:

参与评价学生人数:

 

 

 

 

 

 

学院党委评语及等次意见

 

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学院领导:

 

 

 

 

 

 

 

 

 

 

 

 

 

 

 

 

 

 

 

 

 

 

 

 

 

 

 

(公章)

 

 

 

 

 

 

审核意见

 

 

 

 


 

 

 

 

工作部(处)(盖